动态 张家港市新意达塑料制品厂VOC未密闭被处罚 时间:2022-08-07 06:15 浏览: 7月1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苏环行罚字﹝2022﹞82第158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张家港市新意达塑料制品厂VOC未密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处以3.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张家港市新意达塑料制品厂成立于2010年4月2日,法定代表人姜建新,住所南丰镇海坝村。 上一篇:苏州国冠互联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车间工程,在未办理施工许可 下一篇:常熟市千洋家纺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