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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晚报:江苏将举办大基金二期项目投资对接会

时间:2023-03-15 07:08 浏览:

   3月14日科创板晚报的主要内容:江苏将举办大基金二期项目投资对接会;宁夏今年将新建5个超大型数据中心;多家科创板公司发布减持计划等。

  
 

   工信部:加快5G、工业互联网等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 壮大数字经济核心产业

   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书记、部长金壮龙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和干部大会。金壮龙要求,加快5G、工业互联网等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壮大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推动集成电路、工业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积极培育新业态新模式。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产业政策实施方式,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为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江苏将举办大基金二期项目投资对接会

   《科创板日报》

  
 

   宁夏:加快推进数据中心集群发展 新建5个超大型数据中心

   《数字宁夏“1244+N”行动计划实施方案》14日发布。其中提出,实施数字产业化工程。全面升级信息网络基础设施,推进5G向重点园区、重点场所、行政村等区域延伸覆盖,新建5G基站2000座,累计达到1.2万座。加快推进数据中心集群发展,新建5个超大型数据中心,增加标准机架11万架,总量达到15万架,服务器装机能力超过125万台。

  
 

   杭州市市场监管局与阿里巴巴集团签订全面深化经济健康高质量发展合作协议

   据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息,3月13日,杭州市市场监管局与阿里巴巴集团签署全面深化经济健康高质量发展合作协议。市市场监管局局长麻承荣表示,双方签订新一轮战略合作协议,希望阿里集团继续勇当政企合作、赋能发展、合规经营、创新引领的“头雁”,在前期基础上,推动政企信用联动、知识产权保护、网络消费维权合作取得新突破,带动优化产业发展生态,带领更多企业飞得更高、飞得更远。

  
 

   上海经信委:力争到2025年打造10家行业一流的机器人头部品牌 1000亿元机器人关联产业规模

   上海经信委印发第一批《上海市智能机器人标杆企业与应用场景推荐目录》。文件提出,请各有关机器人企业持续加强新产品、新终端研发创新,加大供给高端装备、拓展应用广度深度;请各相关企事业单位积极对接推广机器人典型应用场景,支撑城市数字化转型;请各区产业主管部门支持推动以机器人为代表的智能终端产业发展,培育一流营商发展环境。力争到2025年,本市将打造10家行业一流的机器人头部品牌、100个标杆示范的机器人应用场景、1000亿元机器人关联产业规模。

  
 

   开发芯片堆叠方案?华为辟谣:假消息

   近日一则落款为华为技术团队的消息传出,声称“华为已经开发出芯片堆叠技术方案,可更好应对芯片尺寸和性能的挑战,提高芯片的整体性能和可靠性”。对此华为辟谣称,该消息仿冒华为官方,实为谣言。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公告

   鉴于陈大同先生因个人原因无法履行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张聿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新任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若张聿当选公司独立董事,将同时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候选人张聿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承诺将在本次提名后,参加最近一次科创板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议。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科审(再融资)〔2023〕52 号),上交所依据相关规定对公司报送的科创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及减持计划提前终止公告

   在减持计划实施前,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杜斌先生、王华标先生,高级管理人员李翔宇先生、马涛先生、耿安锋先生、易华荣先生共6名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3063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92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汪志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2695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89%。上述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取得的股份,该部分股份已于 2020 年 12 月 21 日起上市流通。

  
 

   关于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大嘉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列席了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以下简称“程序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

  
 

   1家科创板拟上市公司发审状态更新

   截至3月14日晚,共有872家公司科创板上市申请获受理,1家公司发审状态更新。